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莲池区检察院提示企业要严格财物制度
时间:2017-06-26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被告人茹某某在非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做业务员,工作职责是将公司的货物卖出并将货款当日上交公司。茹某某利用自己职位的便利,不按时间将结回货款上交公司,在一年多的时间里,共挪用公司货款20余万元。北市区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期间,积极对账目进行审查,挽回了公司全部损失。

北市区检察院提示,企业要严格财物制度,,简历规范的内部监督制度。所有汇款都应利用银行结算,禁止用现金结算的方式。定期内部审计,建立预警机制,加大与业务单位核对账目的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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