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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聚焦 |燕赵都市报:以法之名向家暴说“不” 保定莲池区检察院从严惩治家暴犯罪
时间:2026-07-24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《燕赵都市报》刊发截图
以法之名向家暴说“

保定莲池区检察院从严惩治家暴犯罪

保定莲池区检察院从严惩治家暴犯罪筑牢农民工薪酬保障“防护墙”


近日,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婚内长期虐待案件,从严惩治家暴犯罪,全方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。


犯罪嫌疑人任某与被害人贺某系夫妻关系,婚姻存续期间,任某因家庭琐事、情绪失控等缘由,长期、多次无故对贺某实施辱骂、殴打行为。长期的家庭暴力,不仅造成贺某身体多处反复损伤,更致使其精神高度紧张、滋生严重心理问题。因深陷恐惧,加之受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等传统错误观念束缚,贺某始终选择隐忍,不敢向外界求助。直至一次遭受严重暴力伤害后,贺某彻底陷入绝望,欲跳楼轻生。


今年1月12日,莲池区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。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,细致核查聊天记录、既往病历、伤情鉴定、报警记录、证人证言等全部证据,精准区分单次暴力伤害与长期持续性虐待的界限,依法认定任某长期、多次施暴、情节恶劣的虐待犯罪事实。6月份,莲池区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法院。


办案过程中,莲池区检察院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,全面落实妇女权益特殊、优先保护原则。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被害人家属沟通,依法告知被害人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、损害赔偿等,切实帮助被害人摆脱困境、重拾生活信心。同时,莲池区检察院跳出个案办案思维,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婚内家暴隐蔽性强、受害者维权意识薄弱等问题,主动延伸检察职能,依托法治进社区等普法活动,常态化开展反家暴法治宣传,破除“家暴是家事”的错误认知,引导广大妇女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
检察官提醒:

遭受家暴切勿隐忍妥协。一旦遭遇殴打、辱骂、精神控制等侵害,请立即报警,并留存伤情照片、诊疗记录、报警回执等证据,固定施暴事实。经常性实施家暴虐待,造成被害人身心严重损害的,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追诉。情节较轻的,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或予以治安处罚。请摒弃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的旧观念,主动劝阻、举报家暴行为,共同守护妇女合法权益。



来源:燕赵都市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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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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