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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听证中来了一位“质询员”
时间:2024-03-06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“请问检察官,本案中的被害人是使用者还是购买者?赔偿谅解是否达成?如果本案发生民事追偿应如何处理......”近日莲池区检察院召开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的听证会上,一名检察机关特邀的“质询员”就案件基本情况向主持人发出补充提问。

在检察听证过程中增加质询制度是莲池区检察院所创新的一种机制,目的在于通过邀请法律专业人员担任‘质询员’对案件的诉讼过程、强制措施、处理结果等进行审阅、提问,帮助非法律专业听证员更加清晰明了的理解案件和法律规定,从而提出更具针对性和建设性意见建议。
本次听证会邀请莲池区人大代表、优秀律师王超作为“质询员”参与听证,会上,王超就被害人是否适格、有无信访隐患、是否考虑后续民事纠纷等方面提出问题,承办检察官一一作答。
“听证三日前,我院已将本次召开听证会案件的基本案情、诉讼过程和争议焦点送达到王超手中,保障质询员有充足的准备时间。”莲池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到。
本次来参加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刘艳玲对莲池区检察院设立“质询员”的举措表示了充分肯定:“经过质询员和检察官之间一问一答,我们更加透彻清晰的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,意见建议更加有的放矢。莲池区检察院有创新,有力度,真抓实干听证工作!”。
下一步,我院将进一步扩大“质询员”适用范围,力争每一个听证案件经历过质询、经得起推敲,把检察听证工作做优做实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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