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莲池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
时间:2018-07-02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——2018年2月3日在莲池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戴军峰

各位代表:

现在,我代表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。

2017年工作回顾

2017年,在区委、市检察院正确领导,区人大有力监督,政府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区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决落实市院“一二三四三”总体布局,以“办案大院向办案强院转变”为指导目标,立足各项检察职能,维护区域安全稳定,保障经济有序发展,推进反腐工作进程,守护司法公平正义,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,全面建设经济文化强区、幸福魅力莲池发挥了应有作用。

一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筑牢屏障服务民生

依法履行捕诉职能,全年批准逮捕230人,提起公诉640人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。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工作,

办理故意杀人、强奸、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12件13人,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1人,抢劫、抢夺、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31件169人。对孙某故意杀人案,范某、曹某故意杀人、窝藏包庇等社会关注、性质恶劣案件,提前介入、引导侦查、指导取证,快捕快诉。

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。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、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。起诉“黄赌毒”犯罪16件26人,非法持有、买卖枪支案2件3人,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案19件52人,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1件2人,危险驾驶案143件143人;依法办理生产销售假药案6件,7人被判处有罪,规范了辖区社会秩序,净化了群众生活环境。

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。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,按照“少捕、慎诉、少监禁”原则。全年不批准逮捕未成年嫌疑人6名,不起诉18人,封存未成年犯罪记录档案33件。组织19850名小初高学生到全市未成年人教育基地接受法制教育。

依法化解矛盾纠纷。全面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普法责任制,组织40余名干警参与“送法进社区”活动,围绕舆论焦点,释法说理。畅通信访渠道,全年接待来信来访113次,全部本着合理适当原则,予以化解。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,敢于自我纠错,快速办结国家赔偿案1件。

二、创优法治社会环境,护航区域经济发展

综合运用打击、保护、监督、预防、教育职能,积极推进检

察服务供给侧改革,保障我区经济平稳、健康发展。

树立主动服务理念。以园区检察室为主线,以龙头民企为重点,以需求分析为导向,在实践中形成“三对接、两结合”工作方式,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精准、及时、高效的检察服务。

平等保护非公经济。开展“服务进百企,法律送百家”“双百”活动,引导非公企业建立风险源点排查防控机制,健全内部监督管理规范;建立企业参与刑事诉讼辅助机制,帮助规避诉讼风险、经济风险与舆论风险,实施“事前-事中-事后”全程保护。

着力防范金融风险。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,办理涉及200余人、案值4000多万元的铭鑫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;加大力度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,批捕起诉合同诈骗、贷款诈骗、保险诈骗、信用卡诈骗类案件26件38人。

坚决维护市场秩序。主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,开展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”专项行动。办理假冒注册商标、

生产销售伪劣产品、非法经营类案件8件15人,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,“霍国章销售侵权复制品案”被评为全国侵犯知识产权十大精品案例。

三、保持定力守土尽责,严查严办职务犯罪

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始继而全面推开,自侦预防部门面临转隶之际,保持政治定力,稳住队伍人心,确保反腐力度不减。全年查办贪污贿赂类犯罪25人,失职渎职类犯罪8人。

突出查办大要案,助力反腐压倒性态势。查办了石家庄桥西区原区委书记赵某(副厅级)受贿624万余元案,是近年来该市被查处的级别最高的领导干部。通过深挖细查,一举破获12起公司、企业行贿犯罪案,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。

深挖窝案串案,推动建立亲清政商关系。按照“选准领域、重点突破”的侦查思路,深挖官商勾结、破坏公平竞争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犯罪。查处了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某、采购办主任耿某、涿州市水利局副局长王某、建设局副局长李某等人受贿窝案,规范监管行为,创优营商环境。

严惩“为官不为”,坚决打击渎职犯罪。查办了保定市淮军公所管理处王某等2人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案;依法追究了百悦梧桐工地三死一伤重大责任事故中,保定市住建局安监站宗某等4人玩忽职守责任,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,起到“查办一案、警示一片”的作用。

积极预防职务犯罪,从源头上保廉促洁。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50次,面向重点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5次,组织职工参观太行监狱警示教育基地3次。到长城汽车科技城拆迁一线,对村“两委”干部进行专题警示教育,将打击职务犯罪、打击“村霸”、宗族恶势力阵线前移,做到警钟长鸣。

四、深耕检察监督主业,捍卫司法公平正义

2017年,我们牢牢把握宪法定位,以精细化的工匠精神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。

刑事监督工作打开了新局面。积极开展立案监督,全年监督立案24人,监督撤案15人。强化侦查活动监督,重大案件提前介入,引导侦查。追捕漏犯69人,追诉漏罪25起。提升审判监督水平,做到一审判决逐一审查,及时监督定罪不准、量刑不当、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,提出或提请抗诉4件5人。

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新作为。尝试办理了全省首起公益诉讼案件,对郭某鞣制皮革排放污水污染环境案,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,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,提起公益诉讼,强制郭某修复被污染土壤。对9起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立案,通过诉前程序,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取缔非法占用农用地驾校,修复

被硬化土地,保障民生民利。此项工作位居全市、全省前列。

刑事执行监督有了新风貌。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0次,对28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,“王晨龙故意伤害案”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案例。着力推进社区矫正,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共享平台,实现动态监控;创建监外执行档案,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0余件。着力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,向法院提出财产刑纠正违法9件9人,采纳率100%。

“两法衔接”有了新进展。通过实地走访、查阅执法案卷等途径,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,形成多方位监督格局;加大对有案不移、有案不立的监督力度,推动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建设,缓解信息不畅造成的监督难。全年对500余件行政执法类案件进行了审查备案。

五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,巩固树立检察公信

在完成人员分类管理、内设机构改革的基础上,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。改革成果通过了最高法、最高检检查组的联合督查,得到省委政法委督导组高度好评,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。

落实了严格的司法责任制。印发了《业务职权划分规定》和《文书签发权限规定》,纵向科学划分检察官的责任和权限;横向明确业务部门不同岗位的权责。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,配备检察辅助人员办案模式,由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成为常态,终身负责。

形成了有效的监管机制。扁平化办案模式与合理化监督管

理相结合,加强对司法办案工作的宏观领导和流程监控,形成了检察官自主办案、部门间相互制约、案管部全面评查的监督管理机制。建立了随机分案为主、指定分案为辅的承办机制,从细微处凸显法律公正。

制定了切实的考核激励制度。印发《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方案》,预留绩效考核奖金的60%,年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,按“优良可差”发放。坚持“办案业务+综合业务”双责运行,探索形成综合、全面的考评机制,把提高待遇与激发活力相结合,“明荣辱、定导向”。

取得了显著的改革成果。通过一系列改革,2017年,评查案卷280件,覆盖全部案卷的95%,优秀卷宗率达到95%,办案质量显著提高。批捕、起诉等业务部门平均办案周期较往年大大缩短,办案效率明显提升。

六、持续推进队伍建设,稳步实现司法规范化

按照“司法规范化标准化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、管理科学化信息化、保障现代化适用化”要求,打造过硬检察队伍。补充员额检察官3名,12名干警晋升为一级检察官。

认真做强教育培训工作。坚持政治建检,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,着力抓好理想信念教育,增强干警宗旨意识。10月1日隆重举行升旗仪式,干警重温入党誓词。在全市检察机关“两学一做”知识竞赛中,获得优胜奖。坚持素质强检,通过全员培训、岗位练兵、法律讲堂等形式,针对性补强干警在司法实务中的薄弱环节。秦长胜获评全省民行检察业务专家,胡博家录制的法制授课视频,获得全省优秀奖。

构建规范化长效机制。实行覆盖各个诉讼环节、责任到人、相互制约的案件管理制度。严把案件进出关口,所有案件统一

受理、统一登记、统一移送,确保不在检察环节延误战机、不让瑕疵案件从检察环节外流。建立个人执法档案,加强办案风险分析研判,及时消除隐患,使规范化建设进入了强力推进、自觉入轨的新阶段。

大力建设智慧检务。配备桌面云70余台,做到办案流程实时监控、执法重点专项督察、制度执行常态管理。以智能化为方向,重点打造办案工作区、案件管理中心、检察技术信息中心、远程接访庭审平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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