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供暖用气高峰期即将到来,部分依靠燃气取暖的居民燃气用量会大幅增加。某些人为节省开支,竟将算盘打到了自家燃气表上。近日,高碑店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私改燃气表盗用天然气案件,张某某因贪小利触碰法律红线,付出了刑事处罚及经济退赔的双重代价。
张某某通过网络结识一名男子。该男子宣称,只需每年缴纳3500元费用,便可免除全年燃气费用。张某某轻信了该男子的说法,默许其对自家燃气设施进行违规改造。该男子篡改燃气计量装置,帮助张某某盗用天然气、逃避正常缴费。经燃气设备专业公司出具鉴定意见,张某某家中燃气表计量功能已完全失效,长期造成燃气公司经济损失三万余元。高碑店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,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,责令其退赔燃气公司经济损失三万余元。
保小检提醒
燃气资源属于国家公共财物,受法律保护。破坏、改装燃气计量装置,致使燃气表计量失效、少计或不计气量,以此盗用燃气的行为是涉嫌盗窃的违法行为。
同时,私自改装、破坏燃气设备,极易造成燃气泄漏,引发火灾、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,严重危害公共安全。广大群众切勿轻信“低价免气费”“改表省钱”等套路,自觉遵守燃气使用管理规定,依规用气、依法缴费。
来源:保定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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