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道砂石是国家重要矿产资源,也是维系河道稳定、保障防洪安全、守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屏障,受法律严格保护。部分不法分子利欲熏心,非法盗采河砂牟利,破坏河道生态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近日,安国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通过刑事追责、生态损害赔偿双重惩戒,有力守护辖区河道生态安全。
付某某、江某某在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,擅自在河道内非法开采天然河砂,并将盗采砂石出售牟利,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,严重破坏生态环境。为精准认定资源损害情况,安国市检察院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核查。经河北省地质勘查院核实,二人非法开采天然特细砂共计1615立方米。为推动受损生态有效修复,该院引入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出具专业意见,科学核算修复成本。经测算,付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所产生矿坑治理涉挂网、绿化等工程费用、治理费用为63286.69元。
检察机关审查认为,付某某等人非法采矿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,同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,遂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。法院最终依法判决二人承担生态修复治理费用及专家咨询费65786.69元,做到破坏必担责、损害必修复。
保小检提醒
河道砂石属于国家公共资源,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开采。非法采砂不仅造成国有资源流失,还会削弱河道防洪能力、破坏水土生态,潜藏安全隐患。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矿产资源、河道生态保护重点领域,常态化开展生态检察监督,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,广大群众要严守生态底线,共同守护绿水青山。
来源:保定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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